2014年12月4日下午,为强力推进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尊严,灵武法院联席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及灵武市公安局召开协调会,就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的工作进行沟通协调。灵武法院院长魏凯军及公、检、法三家的分管副职都参加了协调会议。
会议上分析了灵武法院积案形成的原因主要是:①被执行人有财产、有能力履行,但就是法律意识淡薄,尊法守法意识没有,故意躲避法院执行;②法院强制措施有限,法律规定的最严厉执行措施是拘留15天,起不到震慑作用,被执行人大多坦然面对;③法院以往的查控措施有局限性,有迟滞性,现在已认识到问题症结所在,法院自上而下投入巨资,与银行、房管、车管、工商等单位进行联动,联合查控,网上对接;凡此种种原因,就灵武法院每年执行案件完全执结率仅达60%,尚有40%只能依法终本,造成我们每年开展清积活动,恶性循环,只能清了又积,积了再清。会上,灵武法院向与会领导通报了几起拒执案例,并通过案例具体说明拒执对执行工作的影响。经过协调、移交等一系列程序中,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所起到的积极作用。
通过此次会议,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灵武法院面临的拒执案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,公、检、法三家进一步统一了对拒执犯罪的认识,协调沟通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分工打击拒执犯罪的步骤及程序,一致同意加强协调配合,共同打击拒执犯罪,维护法律权威,为推进依法治市做出自己的贡献。